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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中容易出现的“坑”

点击次数:928 次  更新时间:2017-04-13

在房价“如日中天”的今天,房产交易愈发频繁与常见,而且因为房屋价格上涨,卖方不惜毁约的情形也很常见。

那么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一)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

  当事人为了促成交易,往往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等等从而导致合同签订后另一方发现隐瞒的问题提起诉讼。对此,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作出约定。

  (二)房价变化快。房屋价格上涨了,一方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

  现如今房价上涨飞快,出现很多在房价上涨时卖房人销售房屋后,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房屋价格又上涨了,于是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起诉至法院的情况。房价下跌时购房人以种种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对此,购房方不但要与卖房方签订合同,还要提前考虑房价上涨、下跌等因素从而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三)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导致纠纷。

  现实中买卖双方为了省事省时间,常常通过中介机构建立联系,进行交易,但是中介机构本身的机制和人员素质不一,常常在签订合同或办理手续时出现问题,甚至出现合同约定内容与谈判时表达的意思不一致,从而导致合同履行内容产生争议,产生诉讼。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各种事项,并对双方谈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四)二手房交易手续复杂,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产生不信任,交易难以进行。所以买卖双方都要在交易时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最好选择向律师咨询,在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

  (五)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导致难以发现房屋共有人情况,引起共有人提起诉讼。

现行的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仅登记一名所有权人,在交易过程中,交易的另一方很难发现还有共有人,交易之后常有妻子或其他共有人提起诉讼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出现。

    对此,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有权处分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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