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效力何时起算
实践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即夫妻双方实则在结婚登记前即实际举办了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较长时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清算夫妻共同财产的起算点为何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条进而规定:“男女双方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也即,最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婚姻关系自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而非机械依据婚姻登记时间点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