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这几种方式维权你知道吗?
鉴于近日某事市民购买明星楼盘出现房屋质量问题,交房日维权却被物业召集社会人士殴打的情况,我们从法律角度讨论一下目前对于新购房屋出现房屋质量问题该如何维权、如何解决。
途径一:直接与开发商交涉,采取和解协商的办
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合理解决问题的态度,使问题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具有及时、直接、平和,对于较小的纠纷或讲信誉的开发商来说,采用此种方式解决矛盾能获得较满意的结果。
但是,购房者在直接找开发商协商和解前,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准备好翔实、充足的证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要坚持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与开发商协商,要阐明问题发生的事实经过,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
三、指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以达成问题的尽快解决。
三、要注意时效性。有些问题的解决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如果在证据确凿、事实明确的情况下,若开发商还故意推诿、逃避责任,购房者就要果断地采取其它方式来求得问题的解决。
途径二:到消费者协会投诉
协商和解不成,购房者可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专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主要社会团体。因此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消协投诉,请求消协调解是最常见的方式,能够较为顺利、有效地解决纠纷。
消协调解的是购房者与房企之间的消费纠纷,主要是指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知权、尊重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纠纷。消协调解消费纠纷不收费。
消协调解是在第三者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居中调解,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从而依法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消协调解本着以下基本原则:(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消协工作人员与被调解人之间是民主的平等关系。
途径三:根据原先的约定仲裁
仲裁是指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购房者与开发商达成仲裁协议,是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只有一方当事人请求仲裁而另一方当事人已向法院起诉,仲裁机构则不予受理。目前,在我国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部分设区的城市设有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有足够理由不服裁决的,可以收到裁决书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途径四:到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购房者手中掌握着开发商侵权或者违约事实的充足证据,并且通过一般的调解途径不能解决问题的话,建议购房者请专业律师,就开发商侵权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购房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通过司法审判程序解决消费争议的一种方式。也是最具权威的一种方式。它是针对前几种方式无法解决争议时的一种更有力度的解决方式。但相对于其他争议解决方式来说,周期较长,程序也较为复杂,对此购房者应有充分的准备。
购房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消费争议诉讼应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诉讼的购房者应与所提起的争议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即必须是购买、使用或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及其他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起诉时明确指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经营者。
3、有明确的诉讼请求,有受侵害的事实及证据。
4、根据民事诉讼法确定的管辖原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途径五:其他途径
如以上途径无效,可以考虑诉诸媒体曝光,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推进维权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