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责令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的发放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条件下可以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长,但是必须支付相应的报酬。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我国实行的是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其具体标准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关键词:责令、工资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解除合同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