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侵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优秀领域

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责令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点击次数:607 次  更新时间:2021-02-02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的发放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条件下可以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长,但是必须支付相应的报酬。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我国实行的是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其具体标准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关键词:责令、工资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解除合同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400-8122148(法律)400-8166148(财税)
主办单位电话(联系我们):027-87571388
咨询QQ:229 0340 436 ;483 252 715
咨询微信:181 6271 8172
咨询微信公众号:gh_1ec7bf836835
E-mail :hbnjls@sina.com
公司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7号名士一号4栋901室
扫一扫,关注移动端
Copyright © 2016-2024 湖北南君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 reserved
备案号:鄂ICP备19029822号-1 技术支持:珞珈学子
×

挂号处 - 我要预约

align="absmiddle"  在线客服1号
align="absmiddle"  在线客服2号

扫一扫,微信公众平台

400-8122148
027-87571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