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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代开普票的相关规定及税务风险

点击次数:807 次  更新时间:2021-02-25

税务机关代开普票的相关规定及税务风险

代开普通发票是税务机关一项日常性纳税服务工作,旨在满足零星或偶然发生经营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用票需求。商品混凝土制造业由于行业特征等原因,接收代开普票现象非常普遍。本文将为你介绍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相关规定以及其中存在的税务风险。

代开普票现行规定: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有关业务合同、协议或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除上述规定,当地税务机关一般会对代开自助机和代开窗口的单张代开金额作出限制。比如,在窗口代开普票超出一定限额的,税务人员需要了解具体的经济业务的真实性是否有问题以及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具有偶发性。

代开普票存在风险:代开普票存在的涉税风险主要归纳为以下三点:一是应办而未办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利用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满足付款方索要发票的需求,既不影响自身的生产经营,又避开了税务机关的日常监管。二是已达起征点的纳税人为维持未达起征点的假象以及定额征收的纳税人为避免被税务机关调高定额,利用本人、家人或其他不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三是按照发票管理规定,税务干部代开发票时要注重对收款方提交的材料作形式上的审核。而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还要求对超过一定限额的代开业务进行业务真实性审核,该规定对税务干部的业务水平有较高的要求,同时税务机关缺少后续的相关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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