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时间!这项汇算清缴3月31号截止!
抓紧时间!这项汇算清缴3月31号截止!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正式拉开帷幕啦!税务局已发文通知,这项汇算清缴3月底结束!哪些人应当办?什么时候办?在哪办?接下来就带带大家了解一下!
01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经营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3月底结束!不是5月底,更不是6月底!千万不要混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5月31日结束)与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6月底结束)的时间。
02哪些单位需要进行经营所得个税的汇缴?
1.个体工商户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3.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
4.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03经营所得的个税税率是多少?
04经营所得汇缴能否减去费用6万元?
除了工资薪金综合所得允许减去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以外,经营所得也可以允许减去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但是注意不要重复扣除。现在对于既有综合所得的又有经营所得对于扣除的6万元的费用明确在综合所得里统一扣除,纳税人不的自行选择。
政策依据: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注意:
同一纳税人在同一纳税年度中既有查账征收的经营所得又有综合所得的,应在综合所得计税时减除费用6万元,不再在经营所得计税时减除。
05所有的经营所得都需要汇算清缴吗?
1、实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年终不再进行汇算清缴。
2、对于查账征收的经营所得需要进行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