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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应诉分析

点击次数:686 次  更新时间:2020-07-23

专利侵权应诉分析

在国家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发展的今天,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也被权利人重视起来,作为武器来打击对手。很多企业可能本身没有侵权的意图,而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了侵权产品,因此陷入侵权诉讼中,苦不堪言。

下文主要讲解,企业被诉后就侵权行为是否成立应该如何分析。


一、专利权在有效期内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从申请日起算,发明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10年,但是专利权人具有专利权的起算日期则是从授权公告日开始,也就是说只有在授权公告日之后实施专利的行为才有可能构成侵犯专利权。发明专利由于需要经过实质审查程序,因此还有一个公开日,其在公开日到授权公告日之前是不享有专利权的,但是由于技术方案已经被公开,因此享有一个临时保护,在发明专利被授权之后,专利权人有权要求在临时保护期内实施其专利的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为了平衡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如果他人在专利申请日前就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有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那么他就可以在专利授权以后,享有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权利,也就是先用权。

享有先用权要满足两个条件:

1、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有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

2、在原有规模范围内制造使用。实务中,一般很难认定超出原有范围进行使用,因为企业的生产能力一般都是很强的,之前没有生产很多,不代表其生产规模很小,司法实践中一般很难认定超出原有使用范围。因此,一般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先用权抗辩只要证明了在生产日之前至少做好了生产的准备就可。

 

二、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专利权人可以与他人签订许可协议,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经过许可的企业和个人可以实施该专利,只有未经许可的企业和个人实施该专利才有可能被认定为侵权行为。


三、生产经营为目的

构成专利侵权的实施行为必须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其中经营目的并不一定需要营利,也可以是不营利的行为。在实践中,一般两种行为可以被认定为不是以经营目的:1、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2、是公民个人因为个人爱好而实施有关专利的


四、实施行为是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

1、制造专利产品,制造分为直接制造和委托制造。直接制造,是指侵权人自己加工出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制造产品。而在实际中,更多的则是委托制造,也即是A公司不自己制造生产专利产品,而是委托B公司生产,然后在生产出的专利产品上打上“监制”的字样,或者贴上A公司自己的品牌。这种情况下视为A公司和B公司共同参与了制造行为,均为专利法意义上的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的行为。上述专利产品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产品,如果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的是专利权人自己制造或者许可他人制造后流通到市场的专利产品,则专利权人的权利视为权利用尽,不是侵权行为。许诺销售,一般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

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由于现在网络销售也很发达,在网站上进行展示宣传专利产品的行为也构成许诺销售行为。

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和鼓励打击侵权源头,《专利法》第七十条对销售者的合法来源抗辩作出了规定,即在侵权产品的销售者主观上没有过错并能提供产品合法来源的情况下,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3、针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法》规定的侵权行为还包括使用,而外观设计专利则没有使用行为侵权。在使用行为的界定中,关于零部件的使用行为侵权出现较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12条规定,将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作为零部件,制造另一产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11条规定的使用行为;销售该另一产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11条规定的销售行为。将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作为零部件,制造另一产品并销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属于《专利法》第11条规定的销售行为,但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在该另一产品中仅具有技术功能的除外。

 

五、实施行为落入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该条是侵犯专利权的技术构成要件,也是和其他侵权行为相比,较为独特的一部分。

判断实施行为后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一般需要包括两个步骤:

1、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以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为主,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来解释权利要求。可知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而不是一些具体的技术特征。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上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可见外观

设计保护的是一种产品的设计,但其又不能脱离产品而独立存在,是在特定产品上的设计。

2、将被控侵权客体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进行比较,判断被控侵权客体是否落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一般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侵权判定需要遵循全面覆盖和等同侵权的原则来综合判定。外观设计的侵权判定是指在相同或相似的产品上采用相同或相似的设计。

综上所述,满足以上条件的行为才有可能构成专利侵权,因此,企业如果想要进行新产品等的生产销售时,也可以提前评估一下,以免在产品上架后面临诉讼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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