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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刑事律师辩护模式

点击次数:812 次  更新时间:2018-09-04

    武汉刑事律师在辩护时有以下3种模式,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

    (1)自行辩护。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最主要方式,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法律和事实,自己提出自己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委托辩护。委托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与有资格充当辩护人的公民订立委托协议,使其参与诉讼为被告人辩护的方式。

    (3)指定辩护。指定辩护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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