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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的分类

点击次数:801 次  更新时间:2018-08-15

    刑事证据可分为以下几类,武汉刑事律师带您了解刑事证据的分类。

    (1)证人证言:证人具有人身不可替代性和优先性;要保证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证人在作证时要排除外界干扰单独做证,另外单位和证人不能作为证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供述和辩解统称为口供,供述是有罪和罪重的口供,辩解是无罪和罪轻的口供;刑事案件重证据,仅有口供也不能定案。

    (3)物证、书证:物证是证据之王,只要是真实有效的物证,在任何形式下都有效。

    (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在诉讼之外形成的,注意x光片是视听资料,不少学者在这个问题上有争议。

    (5)勘验、检查笔录;勘验笔录是针对物,检查笔录是针对人,注意勘验检查笔录是实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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