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刑事律师介入形式案件的三个阶段
律师介入刑事案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刑事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公诉审判阶段。
刑事侦查阶段律师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需要向刑事侦查部门提出申请,由刑事侦查部门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侦查机关可根据案情确定是否派员在场。
如果涉及国家秘密的刑事案件,律师要在在本阶段介入,需要经侦查部门批准。不过在实践当中,侦查机关出于案件侦破需要,对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问题上一直存在对立情绪,所以48小时的时间规定形同一张废纸。
审查起诉阶段和公诉审判阶段律师可在工作时间内随时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无需向司法机关提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