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怎样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本公式:经济补偿金=工龄*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一)计算基数:
按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工龄只能算12个月,小于或等于12年的按实际工龄计算但是改制情况下可以跟上级主管部门国资委争取更高的合理补偿,经济补偿金有些公司的员工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也可以争取到用实际工龄计算。
(二)计算年限:
按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三)月平均工资的计算
月平均工资=全年取得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车补+通讯补贴+物价补贴+其他特殊性支出/12
关键词:实际工龄、月平均工资、基本工资等
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经济补偿金。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